一、起草背景及过程
2020年8月19日至22日,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河北省开展了《土壤污染防治法》执法检查。为切实抓好执法检查组提出问题的整改落实,坚决打好净土保卫战,省、沧州市分别制定了《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〉执法检查问题整改落实方案》。
为做好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问题整改落实,贯彻落实《土壤污染防治法》,市土领办参照省、沧州市整改落实方案,结合泊头实际,起草了《泊头市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〉执法检查问题整改落实方案》,并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,形成此稿。
二、内容提纲
《方案》分为四部分,分别是:指导思想、整改原则、整改措施、工作要求。
其中,整改措施分为9项内容,分别是:(一)制定整改方案,确保落实到位;(二)分类别分用途治理土壤污染存量,严防污染增量;(三)强化宣传贯彻力度,建立群防群治体系;(四)建立完善多元化投入机制,加大资金支持力度;(五)加大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力度,共筑监管防线;(六)强化土壤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建设,提升基层监管效能;(七)开展土壤污染防治科技攻关,强化技术支撑体系;(八)加强督导,确保完成土壤考核目标任务;(九)科学谋划“十四五”时期重点工作,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。
工作要求包括3个方面:(一)强化责任落实;(二)强化督查问责;(三)按期报送情况。
《泊头市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〉执法检查问题整改落实方案》